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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理財名人夏韻芬小姐喪子事件[]

事件經過

2008年8月17日夏韻芬一家人到三芝淺水灣遊玩,兩個兒子騎水上摩托車時,疑因兄弟騎乘水上摩拖車時不小心碰撞導致雙雙翻車跌落海中,兄弟倆雖被迅速救起,但弟弟李宗翰因沒帶頭盔,救生衣褲襠扣環也沒扣上,搶救時,發現李宗翰已昏迷面朝下,疑似頭部撞到礁石溺水,經過人工呼吸後,吐出的水已經帶著血絲,立即送醫急救,醫生診斷腦幹出血,情況危急,經過連夜搶救,還是宣告不治。

夏韻芬小姐的心情分享
心痛的日子
文章分類: 中廣日記 / 心情隨筆 作者:夏韻芬 2008-09-03
那一刻來的時候,感覺是痛,痛徹心扉、痛不欲生、肝膽俱裂都無法形容,造物者奪走我的心頭肉,我的心肝寶貝。
哀痛一波又一波的向我襲擊,我無力反擊,我無法言語、無法思考,無法止住我傷心的淚水,
媽媽也陪我哭,他的兒子,我的弟弟,在二十歲那一年車禍過世,
她知道失去孩子的痛苦,她甚至比我更痛,因為她不忍心女兒承受這樣的苦難。
孩子離開,我的心神也離開了,無法進食無法入睡,我不敢吃淑麗給我的安眠藥我知道吃了安眠藥不會作夢,
不做夢,我的心肝寶怎麼會入夢,我越想入夢,越是輾轉難眠,黑夜中的思念越是澎拜難熬,我無力對抗,我吃了安眠藥。
第三天,孩子出現在我的夢中,原來,吃安眠藥也可以有夢,夢境有點亂,我幾乎不記得,
但是最後孩子說「媽媽,我有心跳了,我有呼吸了」我在夢中高興極了,夢醒了,我的哀痛沒有放過我,
我在救護車上、在加護病房外面千百次的問醫生護士「他有沒有呼吸、他有沒有心跳」,
貼心的孩子都聽到了,特別來夢中告訴我有心跳、有呼吸了!
我每天祈求他的入夢,到現在,還在等。
小天使、上帝的安排或是老天給的功課,沒有一句話可以安慰我,
因為我要當的只是一個一個平凡的媽媽,早上催著孩子起床,偶而敲敲他的頭,我要孩子,孩子也需要我!
送走孩子,我又出現一種天崩地裂的痛,跟前幾天又不一樣,孩子走了,我的痛,沒有停止,我面臨了很多第一次,
第一次沒有叫他起床、第一次不用幫他準備早餐,
第一次沒有等到他下課的抱抱,還有未來第一次沒有他的端午節、中秋節、父親節、母親節、過年的年夜飯、暑假、寒假…
這些第一次,就會像千萬支穿心箭,直接刺向我的腦袋、心臟,我有活不下去的強烈感受!
我知道思念孩子會到我死的那一刻才會停止!
我開始想,我死了,誰會傷心到死?
天ㄚ,我還有一個孩子,還有老公,還有媽媽、妹妹,還有很多人,我不敢想。
我能想的就是找一個方式活著,我不能對抗哀傷悲痛,
但是我可以跟他共存,想哭的時候,讓我哭,想他的時候,讓我摸摸他的衣服,聞一聞他的味道,
我也幫他準備早餐,因為這是我的習慣了。
我不知道,大家認識我的心肝嗎?我在告別會上,代替他寫一封信給大家,讓大家多認識一下我的小白!
『叫什麼?』
我是宗翰,在這個家庭中有很多稱呼,若是叫李宗翰,喔,就表示我闖禍了!
大多時是叫「翰寶」,因為我是媽媽爸爸的翰翰寶貝,請注意,不要寫成麥當勞那種令人發胖的「漢堡」。
我別名又叫心肝寶,這是媽媽給我的起床號,一聽到這呼喚,我會迅速跳下床,絕不耍賴。
當然,打球完之後,就變成了臭寶,你就知道我身上所擁有凡人無法擋的氣味。
最新的封號是小白,拜哥哥之賜,因為他們嫉妒我的絕佳反應,竟說我是白目。
你問我自己覺得應該叫什麼?帥哥!全世界最帥的人,站在你面前,難道你一點都沒有知覺嗎?
『作什麼?』
我在媽媽肚子裡四個月後,醫生說我隔壁有鄰居住進來,水瘤小姐是也。
她佔用通道,甚至侵犯到我生存的環境,因此醫生建議媽媽將我遞解出境,因此我奮力地捍衛國土。
六個月後抗戰勝利,我成了英雄,而這位小姐突然不見了,醫生很詫異,他大概沒聽過「搬家」這名詞!
在我三個月時,疝氣出現作怪,我娘卻以為我是天賦異稟,還暗自竊喜。
結果當然是開刀,雖然有傷口疼痛不已,卻不能哭,以免影響傷口,所以她決定出院,
在家中懷抱了我一天一夜,舒服與勇敢使我一聲未吭,所以復原得很好,傷口也漂亮極了。
二歲時長水痘,哥哥只發一顆,我卻是滿山遍野,你信嗎?連小鳥都不漏掉,所以那時我又叫「芝麻」翰寶。
上蒼給我很強的學習力、執行力與高標準。
君未見我牙齒白得可以反光?因為牙醫交待每天早晚要刷牙三分鍾,我就貫徹始終。
爸媽永遠不需要為我功課擔心,即便我臭臉回來的說考爛了,仍是九十分以上。
一年前我開始學鋼琴,你知道有時會覺得手指太多而卡在那裡,但七個月後,我就上台演奏,
繼續這樣下去,周杰倫要開始擔心囉!
我的文筆好,在江湖上浪得渾號叫「屁王」,下筆如有神助。你瞧,我還幫媽媽出書寫過序。
『是什麼?』
我的興趣是什麼?我愛籃球、愛游泳、愛錢,但媽媽說「愛錢」不是興趣。
在爸媽眼中我是公義的化身。提到正義感,就屬我「打飯」報仇事件,在班級上凡屬惡棍的,我都賞他滿滿一湯匙的茄子;有邦交的就少少點綴一下,學校規定必須吃光,喜歡吃茄子的舉手!
我也是爸媽貼心寶,有次他們發生爭執,我跟他倆說:你們坐錯位置了,俗話說床頭吵床尾和,你們現在應該去坐在床尾!
我的老爹成熟穩重,喜怒不形於色,他訓練我走向多元與傑出。我娘親卻是不太管用,我總是先在公園找樹蔭地,連坐車都要先搶一個位置給她。 如今, 我不單國小告一段落,人生的旅程也畢業了。
我成了爸媽的貼心天使,守護他們婚姻與一生。我可是用心良苦,藉此要教育爸爸不時真情流露一下;訓練媽媽能夠勇敢能幹;更提醒哥哥在家中多麼重要。而我目前忙於在天堂卡位,找個絕佳位置,等待將來我們全家歡聚。
還有許多話來不及說,謝謝愛我的家人、長輩、老師,陪伴我同學、摯友,請珍惜生命的美好,我來過、熱愛過、擁抱過,如今無憾的走過。 』
大家都愛孩子,抱抱家人、抱抱我們的孩子吧,這才是真正的幸福!
我已經跟費容商量,希望下星期一跟大家在節目中相聚,也許我會傷心,也許我會開心,但我希望,大家分享我的喜怒樂,悲傷留給我,容許我跟悲傷共存,也容許我目前有點脫節的財經訊息,我會努力趕上進度。

小宏的故事:目睹父親腦溢血死亡[]

       11歲的小宏和爸爸一起睡在台東阿嬤家的客廳地板上,當時一直以為爸爸還熟睡著,小宏頑皮的去摸摸爸爸的臉,試圖想吵醒爸爸、喚醒爸爸。但爸爸似乎仍然熟睡著,一直叫不醒爸爸的小宏,心中雖感到奇怪卻不以為意。直到姊姊男友驚覺事情不太對勁,在眾人的呼喊下,小宏的爸爸始終毫無反應。雖然眾人隨即將爸爸送醫,但小宏的爸爸仍舊在送醫途中不幸過世。
       在來不及跟爸爸說再見的遺憾與不知道究竟事情是如何發生的狀況下,小宏只能摸著爸爸的手,一直不斷的哭泣。當爸爸遺體放在冰櫃中運送回家時,小宏雖然想打開冰櫃看看爸爸的模樣,但在好幾次的嘗試下,才敢打開冰櫃跟爸爸說話,告訴爸爸他長大之後要當一名灌籃高手!        在爸爸死後,小宏只曾在喪禮的時候在眾人面前哭泣,因為媽媽告訴他說:「男孩子,不可以哭。」所以小宏不敢在別人面前掉眼淚。而且爸爸出殯的那天正好是小宏的生日,那天只有最小的姊姊還記得是他的生日。
       小宏偶爾會看看爸爸的照片,而玩遊戲是他與爸爸主要的的聯繫方式。小宏常常在放學的路上,一個人會自言自語和爸爸對話著,也很開心爸爸幾乎每天都會來找他說話,有時上課爸爸也會來找他。有一次在考試的時候,小宏不知道該怎麼寫答案,就在心裡問爸爸,就聽到爸爸跟他說:「就亂寫」,結果小宏真的就亂寫,而考得一塌糊塗。有時當小宏自己想找爸爸說話的時候,他就對著外面窗戶大叫,爸爸就會因此出現!他有時候也覺得爸爸也會在他不預期的時間出現。
       從小到大一直不敢一個人睡覺的小宏,在爸爸死後變得更加膽小,總是要等到媽媽在旁邊才敢入睡。因為在他的心中總是害怕著爸爸會不會像鬼片一樣,變成鬼掐他脖子而且突然把他抓走。好幾次小宏被惡夢驚醒,夢到他總是被鬼一直追、一直追,有時候他還會夢遊,只因為怕被鬼抓走了。而另一方面也在心裡想著也許爸爸不會變成鬼而會保護他,所以小宏會躲在棉被裡,在心中不斷告訴爸爸:保護我、保護我。
       父親死亡將近快一年的時間,小宏很少因思念爸爸而哭泣,他說想哭也哭不出來,如果真的想哭,就會自己一個人躲在棉被裡偷偷的哭。在爸爸死後,他夢見爸爸告訴他要聽媽媽的話,如果沒有聽媽媽的話就會一直託夢給他。夢醒之後,小宏一直謹記爸爸的交代,提醒著自己一定要聽話而且希望自己長大之後能賺錢給媽媽,減輕家裡經濟的壓力。
       現在爸爸出現的次數愈來愈少了。小宏覺得爸爸已經投胎當人或是到天堂去了,所以他不會在夢見爸爸。可是有時候他也渴望爸爸能出現來看他打球,因為如果他知道爸爸在看他打球就會變得更厲害。小宏說:他一方面希望爸爸能出現陪他說話、陪他玩;一方面又不希望爸爸出現,因為他怕看見爸爸變成鬼的樣子會嚇到他,內心有著複雜矛盾的情結。

親人死亡的種類[]

       喪親可能來自不同的原因,而死亡的原因影響著悲傷與哀悼的過程。一般死亡的種類可分為,預期性與非預期性的死亡。可預期性的死亡,例如因病去世,通常可以讓家屬有比較多的時間,來適應死亡的降臨;而非預期性的死亡,則由於事發突然,常常讓人一時無法適應,因而引發複雜性的悲傷。

預期性死亡[]

       所有活的生物最終都難免一死,當可能引起死亡的疾病或其他狀況發生時,人們會啟動對死亡以及伴隨而來的悲傷預期;所謂「預期性悲傷」是對一項預料中的死亡事件做事前準備,也是針對最終死亡衝擊的社會心理緩衝(楊筱華譯,2002)。Parkes(1998)說明悲傷的歷程,開始於意識到自己所愛之人即將面對死亡的時候,也就是說親人雖然尚未真正死亡,但因感受到死亡的迫近,而產生預期性悲傷反應,即是悲傷歷程的開始。
       預期性悲傷常具有預警功能,它使臨終者與喪親家屬之間,可以預做準備以調適即將面對的分離,並可以把握時間完成末了心願。預期性悲傷,不但可幫助喪親者接受失落的事實,適當的處理預期性悲傷能加快喪親後的調適歷程,反之,沒有預警的急性死亡事件,常是悲傷調適困難的重要因素(Parkes,1998)。

非預期性死亡[]

       非預期性死亡包括因突發疾病急症狀況死亡(例如心臟血管疾病、腦溢血等)、交通意外(例如空難、船難、車禍等)、自殺、意外暴力死亡(例如兇殺、情殺、謀殺等)、因工作或值勤意外死亡等非預期狀況致死。
在意想不到、突然的情況下造成的死亡,會引起較為嚴重、強烈,且複雜的傷慟反應。而依不同的死亡原因遺族分別會有不同的哀傷反應,分舉如下:

1、因突發疾病急症狀況死亡:

逝者的年齡、在家中的角色、性別、家屬對逝者生前健康問題的瞭解、家庭系統的結構與健全、過去處理死亡的經驗,以及對死亡的信念和認知,此皆影響遺族面對親人突發死亡悲傷反應有關。

當家屬經過患者突發疾病急症狀況的恐慌、害怕、電話求救、送醫急救等慌亂過程後,在確知患者已經死亡,原來的激動、忙碌表現即轉變成麻木,甚至恍惚如夢般不真實。遺族可能會出現飲食無味、睡不安穩、對日常瑣事漫不經心、對以往興趣變得興致低落或興致全無、失去原有的部份自我認同、情緒改變(例如變得暴躁、易怒)、害怕自己死亡、質疑人生意義、使用藥物或酒精來麻痺孤獨的痛苦…等哀傷反應。

2、交通意外

當親人日常的外出活動卻遭交通意外而亡故,死亡訊息的不當通報,不但會留給家屬永難抹滅的心理傷痕,也會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包括惡夢、瞬間經驗再現、對於門鈴或電話鈴聲過度的驚嚇反應。

在家屬來不及接受突發事件的衝擊時,常會不顧一切想要立刻探觸親人的遺體,若檢警單位因蒐證需要維持原狀不能移動或碰觸遺體,而未清楚說明而一昧地限制家屬見死者遺體;或未預先告知家屬會看到的狀況,例如嚴重的外傷、殘缺的肢體、大量的血等,而讓家屬在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見到死者,皆會造成家屬更大的心理創傷。

3、自殺

因親人自殺而喪親之遺族較因其他死因而痛失親人會出現不同的哀傷反應,例如因自殺喪親的家屬會持續探究動機、更常否認死因、較常須處理被逝者拒絕的感受、可能更常對逝者的來生問題提出宗教的疑問、較常向他人隱瞞死因、恐懼自己因遺傳因素而步向自殺之途,以及承擔親人自殺行為的社會污名。

4、意外暴力死亡

此類的遺族主要的反應有:認知解組、不相信和殺人的衝動、價值和信念系統的衝突,以及因著謀殺事件的污名化,使得遺族缺少支持。遺族會面對恐懼和脆弱、憤怒、憤恨、羞恥、指責、愧疚,以及情緒退縮的感受。對警察、司法體系的不瞭解和缺乏支持,以及媒體的侵犯會使傷慟複雜化。而謀殺案件判刑的拖延、罪行沒有應得的懲罰,以及社會的不認可都增強了喪親者失控的感受。

5、因工作或值勤意外死亡

這類的失落是突然、非預期和非預見的。死亡的狀況是恐怖殘缺,屍體可能無法找到,也可能無法辨認。儘管如此遺族仍有強烈的需求想知道其中的細節和他們所愛的人是怎麼過世的,發生創傷性死亡之後,遺族的世界變成天旋地轉般地失去控制,知道真相的細節能讓遺族在絕望中獲得一點掌控和秩序感,雖然知道過程細節是痛苦的,但卻可以幫助遺族在掙扎中學習如何處理失落。若遺族的問題沒有得到滿意的答案,死亡事件就不完整,心理復原會因此受阻。

而遺族在創傷事件發生之後會經驗到震驚,包括對所生活的世界和事件的麻木反應,也許會外表木然、無情緒,或出現太過平靜或疏離的行為,當麻木感逐漸消失時,才會經驗到創傷的震撼,此時所有的情緒蜂擁而至,出現強烈的憤怒與責備、看到或聽到一些東西會勾起回憶,甚至再次經驗創傷,過度警覺、容易受到驚嚇、出現睡眠飲食困擾、記憶喪失、注意力不集中、罪惡感等哀傷反應。

影響喪親失落反應的因素及反應特性[]

意外失落、無預警的死亡會帶給遺族特殊困擾,三種最普遍的現象是:強烈的悲傷、個人日常生活的瓦解,以及一連串同時引發的危機和次要失落。

影響任何特別的意外失落有很多因素,以下列舉六種,各個因素之間似乎存在著一種連續性,失落介於這種連續性內之位置會影響喪親者的經驗(許玉來譯,2002):

一、自然--人為
某些失落像是心臟病突發或颱風都是自然因素造成,但是其他因素,像他殺或是爆炸事件則屬個人充滿敵意行動的結果。經歷自然失落的人,憤怒的目標可能直接針對死者(為什麼 你不多注意健康?)或者甚至對上帝生氣(為什麼祢讓颱風致人於死? )人為因素造成失落的情況下,可能將憤怒直接指向肇事者。
二、蓄意的程度
有些失落是極為暴力的行動,例如他殺。疏忽或是酒醉駕車肇事致死隱含有某種程度的故意滋事,這是個人的行為造成他人的死亡,但是並非預謀。某些狀況是沒有明顯意圖的意外事件,蓄意致死的情況下,會直接針對肇事者發出憤怒和責備。
三、可預防的程度
一般認為像心臟病突發的失落是不可避免的;他殺也許可以預防。當死亡被認為是可以預防的情況,可能會對失落鑽牛角尖,不斷反覆地問:「如果…或許…?」「如果我們晚點兒回家或許…?」「如果他沒有出去或許…?」可預防的死亡也可能增添內疚(例如認為自己應為失落負起全責)或憤怒(例如指責別人犯錯)。
四、遭受痛苦
有些失落是突發瞬間死亡,在某些情況下也許會質疑逝者是否焦慮不安,或是身體蒙受極端痛苦。知道罹難者受苦會加重失落感,瞬間死亡也可能讓生者認為罹難的親人沒有時間預備死亡。
五、範圍
失落波及的人數多寡也會影響悲傷的強度,當很多人蒙受失落之苦時,能夠提供支持的人數就減少。但從另一方面來看,失落也可能得到來自大眾的支持力量,使喪親者有機會凝聚團結起來。

六、預知的程度
有些意外失落仍有某種可預測性,例如有可能發生心臟病的人,或是受死亡威脅的重症病人,即使在恢復階段,意外死亡也不致令人錯愕至極。然而其他失落事件,可能達一點警訊都沒有。

以上這些因素提醒著意外失落和其他失落一樣,相當個別化,可能以各種不同方式影響喪親者。每一件失落都可能有一些因素加重喪親者的悲傷,或使悲傷複雜化,這樣的認知極為重要。悲傷不能比較,不論是否為突發意外,每一個失落有它個別的歷程;失落不是論困難程度大或小,所有失落都不一樣,畢竟痛無法測量。

Worden(1995)提出遺族面對非預期死亡有幾種特性:

一、不真實感
在毫無心理準備下接受噩耗,家屬心中不真實感油然而生並持續很久,感覺麻木、茫然、如夢似幻,皆是很正常的反應。

二、愧疚感遽增
突然死亡所遺留的愧疚感比一般死亡來得深重。兒童的愧疚感往往與他們敵意願望的實現有關,兒童有時希望他們的父母死了算了,當不幸發生時,很容易將責任歸咎在自己身上。有時家屬也會經由指責一個人來發洩悲傷,兒童往往就成為這樣的代罪羔羊。
三、醫療或法律權威的介入
特別是意外或他殺,期間法律部分懸宕不決,家屬的悲傷難以平息。有時家屬認為應該提供協助的機構反而再次加害他們,因為死亡需要調查,有可能驗屍、偵訊、審判等程序。司法體系步驟緩慢,家屬需分心配合司法種種細節,這種拖延可能會延緩悲傷的過程。然而,有時也會有正向的作用,判決結束,幫助當事人為他們的悲傷畫上句點。
四、無助感
突然死亡嚴重破壞遺族的權利感與秩序感。這種無助感常常伴隨很大的憤怒,家屬可能找對象發洩怒氣,此時報復的心理可能是面對死亡的一種防衛(Rynearson, 1984,引自Worden, 1995)。生還者也可能表現激動緊張,突然死亡的壓力可能觸動個人內心趨避反應而引發激烈的憂鬱。
五、未竟之事
突然死亡使得很多沒說的話,沒做的事空留餘恨。
六、需要瞭解死亡發生的原因
對突然死亡,這種需求特別明顯。

而創傷性與非預期的悲傷常會引發PTSD(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的症狀,例如情感調適障礙、自我傷害及衝動行為、解離症狀、感覺無能、羞恥、絕望、感受被永久傷害、失去原先的信念、敵視、社會退縮、人際損害、改變原有人格等,這些症狀會持續很久並且帶來身心的痛苦,那些令人痛苦的影像會無預期地、不斷的重現(Flashback),患有PTSD 的人會避免去回憶和經驗與創傷事件有關的事情,因此哀悼會被阻礙,所以必須先平復創傷,才能開始哀悼的過程。

正常失落與悲傷的歷程、反應、調適與任務[]

當面對親人死亡,因死亡而來的哀傷情緒,大多都會經歷悲傷的感覺或過程。悲傷是對失落的一種持續性、自然性、個人化的反應(Hughes,1995),通常是指伴隨失落的痛苦情緒。

悲傷的意義[]

悲傷是指一個人遭遇失落或被奪去心愛的人或物時,所產生的悲痛、憤怒和罪惡的感覺,所以更正確地說,若沒有被奪去或喪失心愛的人,就不會有悲傷;但若被奪去或喪失心愛的人或事物時,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將悲傷表現出來(Kastenbaum, 1991)。悲傷是一種持續發展的過程,而不是事件也非一種靜止的狀態(Tagliaferre & Harbaugh, 1990),是一種對失落和喪親的情緒反應,常帶有感情、悲傷、憤怒和痛苦的感覺(Margolis, Raether, Klagsbrun, Marcus, Pine, Cherico, & Kutscher, 1985; Kastenbaum, 1991)。

悲傷的歷程[]

悲傷(grief)是個人在經歷失落和喪親時的特別反應,這種反應或症狀的經驗包括生氣、罪惡感、抱怨身體不舒服、生病、絕望和悲傷。這些症狀和反應的情況,也像喪親一樣,視失落的類型、失落的情況或對死者情感依附的情形而有所差別(Sanders, 1989)。悲傷(grief)的特別反應,通常也都藉由心理的(包括情感、認知、態度、哲學等層面)、行為的(經由個人行動、態度、與行為反應呈現)、社會的(與他人的互動過程)及生理性的(以身體症狀或健康情形為指標)來經驗悲傷的歷程(黃鳳英, 1995)。

蔻斯(Cox, 1993)在其「生命的最後階段」(Later Life)一書中,更具體的提出悲傷是個人在面對失落時的一種生理、心理和社會性的反應。所謂生理上的反應是個人可能在哭泣中受苦、反胃不舒服、頭痛、昏暈、瀉肚子、大量的出冷汗等。心理的反應是個人面對失落時,會通過不同階段的適應,其範圍從無法相信到絕望。而社會的反應,是指因為死者的喪失,而讓親友相聚,共同分擔悲傷的經驗。

悲傷也會依個人對於失落的獨特經驗,而有不同的反應,其反應的程度也像喪親一樣,視失落的類型、失落的情況或對死者情感依附的情形而有所差別。它是每個人的獨特經驗過程,所以不可用有、無外顯行為來確認其悲傷的存在(林娟芬, 1995)。

當一個人面對失落時,不只在精神上會有極度的痛苦,在身體上也會產生明顯的疼痛和變化。一般而言,在悲傷的過程中,都會感受到身體的不舒服。有些人會有過敏性的反應,或有雙手顫抖、心臟悸動、暈眩與呼吸短促等因極度焦慮而起的特性,還有人會有與其已死的親人相似的徵兆。研究報告顯示,年輕人在憂傷過程中,其身體上的徵兆比年長者多(陳文棋譯,1990)。)

悲傷反應[]

許多研究喪親的文獻中提到,當人們經歷喪親時的悲傷反應,都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有些會藉由生理的(身體症狀);心理的(包括情感、認知、哲學等層面);社會的(與他人的互動)及行為(個人行動、態度反應)等方式,來表達喪親的悲傷(李開敏,1995)。

而喪親者的悲傷反應,也常因個人情境的差異而有不同。有些人會有強烈的身、心反應,有些較輕微,甚至也有人是因早有心理準備,所以沒有悲傷反應。以下從生理方面、心理方面、及行為方面等來討論喪親者的悲傷反應:

(一)生理方面的悲傷反應

面對親人過世時,喪親者的生理反應,最多且最常出現的生理現象是:體重減輕;胃部空虛、沒有胃口、消化不良;胸口很悶、呼吸急促、喘大氣;頭腦空白、昏昏沉沉、暈眩、頭痛;心臟悸動;雙手顫抖。這些症狀是絕大部分的喪親者在最初幾週或幾個月都會出現的生理症狀。

不過,喪親者的生理悲傷反應,其反應的程度及所持續時間之長短,則視個人的特質、性格、與逝者的關係、社會支援的多寡、主觀觀點及調適能力等因素而定。有些喪親者會有較強烈生理悲傷反應,其生理症狀出現較多,或同時出現幾種症狀,且持續的時間也較長。有些人甚至喪親半年或一年後,仍然持續有一、二種生理症狀。有些則是屬於輕微的生理悲傷反應,他們的症狀較少,所持續的時間也較短,且呈現出的悲傷症狀也很快就消失了。

(二)心理方面的悲傷反應

面對親人過世時在心理方面的悲傷反應,大部分喪親者的共同特徵是:有強烈的悲傷、痛苦、難過、焦慮、恐慌、驚嚇、孤獨感、麻木、茫然不知所措、沒有主見、無助感、幻聽、幻覺的現象,甚至絕望,很想死,想跟親人一起去的感覺。有的人是憤怒、愧疚與自責、及解脫感等現象。

喪親者的這些心理反應,也常因個人的特質、與逝者情感依附等因素,而有不同程度的悲傷反應,有些喪親者反應較強,症狀較多,持續的時間也較長,有些則沒有太強烈的悲傷反應。不過,大部分喪親者的悲傷反應,相信是哀慟、複雜的,以下說明幾種心理方面的悲傷反應。

1.悲傷

這是喪親者最常有的感覺,悲傷不一定都會用哭泣來表達,但大部份的情況是以哭泣來宣洩情緒。有些喪親者表示自己不會哭,但就是陷入極度悲傷、痛苦之中。有些則表示心裡非常難過、悲傷,甚至心裡難過得無法控制,哭得死去活來,痛苦得不得了。

2.驚嚇/否定

這是突發性死亡狀況下最常見的反應。當喪親者見到親人死亡的慘狀時,自己會非常驚嚇、恐懼、害怕,甚至好像要發瘋一樣,驚嚇得不知所措。如:婦女描述先生意外身亡時,她們驚嚇、害怕,晚上不敢一個人睡覺;她們對於這種突如其來的喪夫事件,心理被驚嚇,甚至否定那位死者不是自己的先生,那種車禍死亡的慘狀,讓她久久無法平息。我們相信比車禍更為悲慘的狀況,在這次的災難中,比比皆是。因此,受災的喪親者,他們的驚嚇與否定的情緒,是更加嚴重的。

3.麻木

在遭遇失落後沒有感覺,對失落感到麻木,而麻木感通常是失落早期過程的經驗。例如在剛接到惡耗之後的一陣麻木感,這可能是因為百感交集、許多感受一下子要浮現,這是令人無法承受的。如:有喪親的婦女表示,她們在面對配偶過世時,自己整個人都麻木、呆住了,不知所措,也不知如何是好,整個人都茫茫然,沒有頭緒。有的婦女表示,理智告訴她先生已經過世了,但心裡卻想先生在睡覺,或到某地旅行還沒回來。有的婦女表示,自己當時整個人都麻痺了,情緒恍惚,想要講話表達意見,但就是說不出來,恐慌得一點主見也無法表達,好像呆子一樣,甚至整天不發一語。

4.焦慮

喪親者的焦慮可以從輕微的不安全感,到強烈的恐慌反應。焦慮的主要來源是因為害怕失去了親人,自己無法照顧自己;另外也因親人的死亡,而使自己意識到生命的有限。如:研究訪問了一些喪偶婦女,她們表示當先生過世時,她們會焦慮、擔心如何處理亡夫的後事;有的婦女是擔心往後只剩下自己一個人了,日子怎麼過,以及因為對未來生活感到沒有安全感而擔心。有的婦女表示,先生過世後,她會焦慮、擔心被別人看不起。

5.孤獨感

孤獨是喪親者常表達的感受,尤其是喪偶的人,這是由於日常生活,習慣於與親密關係的人互相關照。這種孤獨感對老年喪偶者來說尤甚,因為孩子們都已經成家立業,原本自己與老伴相依為命,但老伴又離開人間,更令老年人感到孤單、無伴。有些喪偶的老年人表示,自從配偶過世後,自己常覺得很孤寂,常常面對牆壁,思念老伴;或整天就只有自己一個人,沒有人可以講話,感到很孤獨。在921大地震中,我們發現有些災民的家庭,年輕力壯、會辦事的家人,在地震中喪命,留下了年邁的父母。相信這種喪親的孤獨感,對這些老年人會有更強烈的感受。

6.疲倦感

疲倦感也是喪親者常有的表現,雖然它是身體的感受,但也常常是因為情緒的困擾,而導致倦怠感。有些喪親者表示,因為親人的過世而使自己情緒低落,因而生活提不起勁,不想講話,說話沒有系統,不流利。不想走出家門,不想做任何事情,整天就是覺得疲倦,生活很不是滋味。

7.絕望

像是災區的民眾,因親人的過世,自己雖然倖免於難,但見到自己的家園,處處都是斷坦殘壁,家人又陷於瓦礫堆中,因而對人生絕望,厭世的念頭。許多人在這種親人突然過世,自己又沒有心裡準備,來面對親人過世的事實,或見到親人悽慘的死狀,所以心裡悲慟欲絕,而生厭世念頭。

8.幻聽和幻覺

幻覺、幻聽和幻想是喪親者的悲傷行為中,常有的過度經驗。例如:喪偶婦表示,到現在她們還無法適應沒有丈夫的生活,因為在日常生活中,常會將過去與先生一起生活的習慣或動作,無形中做出來。尤其在晚上睡覺前或早上起床時,還會幻想或幻覺,好像先生就站在床邊。她們會叫先生為何不來睡覺,但等到叫出來而沒回應時,才恍然大悟且定神一看,原來是電風扇或傢俱置立在那兒,她們誤以為是先生站在那裡。晚上睡覺時,還常常無法入眠,常幻想先生就睡在自己的身邊,甚至還會自言自語的跟他說話。喪親者也表示,葬禮結束後的半年內,自己都無法安靜下來,且因為思念親人,而有幻覺和幻聽的感覺,常常覺得好像死去的親人在叫她們,但等定神時,才頓悟到親人已經走了。

9.沉迷於對逝者的思念

有些喪親者會常常拿著死去親人的照片來看,回憶與逝者同樂或同處的時光,追溯逝者和懷唸過去與逝者甜蜜的生活。這種對逝者的緬懷,常常佔據了喪親者的心思。當然這樣的心理悲傷反應,在喪親初期是不可避免的,但若長期的緬懷或過度的悲傷,也會傷害身體。

10.愧疚與自責

喪親者常因為自己對逝者不夠好,或因喪葬事宜的忽略和缺失,而對死者感到愧疚和自責。喪親者可能也會因為在這次大地震的天災中,未能即時挽救親人而愧疚和自責。

(三)行為方面的悲傷反應 在悲傷的過程中,喪親者也會呈現一些悲傷的行為反應,這些反應較常見的是哭泣;退縮、封閉自己、與外界隔絕;舊地重遊,去捕捉逝者的影子;到已逝親人的墳前燒香、拜拜;避免別人提起已逝親人的事情,或不敢去以前與過世親人走過的地方、擔心觸景傷情等行為表現。

1.哭泣

哭泣是喪親者最常用來宣洩悲傷情緒的一種行為表現,有些研究者相信,眼淚可能有某種治療功能,因為眼淚可以使因壓力而引起的體內失調現象,重新獲得平衡穩定,達到解除情緒壓力的功效。在研究中也發現,喪親者在面對親人死亡的衝擊時,最自然且最常的行為表現就是哭泣。有些喪親者表示,每當自己心裡難過、思念死去的親人時,有的會躲在房間哭泣,有的會到已逝親人的墳墓或靈位前哭訴,用這樣來宣洩心中的苦悶,來幫自己克服難過的情緒。

2.退縮行為

想從人群中退縮出來,不想接觸人群,這是喪親者的行為反應之一。有些喪親者會在辦完親人的葬禮之後,就開始將自己封閉起來,不想出去找人家,甚至將自己一個人關在房間,避免與他人接觸,避免談論任何有關過世親人的事情,或避免再去以前與過世親人去過的地方,他們害怕觸景生情。所以用逃避,與外界隔絕的方式,讓自己沉浸在喪親的悲傷過程中。

3.到過世親人的墳前,捕捉逝者的影子

有的喪親者會到過世親人放置骨灰的廟寺去燒香、拜拜,或到過世親人的墳墓去走走,有時面對親人的靈位,訴訴苦,或捕捉逝者的影子。

4.作夢

夢到死去的親人,這有時是表示喪親者處於悲傷過程的某個階段。許多喪親者會表示,自從親人過世後,他們偶而或經常會夢見已逝的親人。通常他們都會具體的描繪夢中的情境,他們想從夢境中去瞭解過世親人的近況,或與親人對話,藉此來獲得心理的平安或安慰。在台灣民間,有不少喪親者會將夢見死去的親人,視為是過世親人的亡魂回來託夢,並將夢中情境,解釋為親人要生者幫逝者做什麼事情等,透過這樣來獲取心靈的慰藉。

5.藉宗教儀式或靈媒與逝者溝通

在台灣民間,有不少喪親者會前往逝者放置骨灰的廟宇,去拜拜或有機會就要幫已逝親人做法事,用這樣來取得心靈的慰藉,否則自己也不知該怎麼活下去。有時也會藉用卜卦的宗教儀式,尋問過世親人是否顯靈來到他們的身邊,或是否曾經回家過;甚至會去找靈媒來牽過世親人的亡魂回來與他們對話,藉著宗教、靈媒的引介,去追溯及捕捉過世親人的影子等行為。

DSMⅣ的診斷與異常悲傷反應[]

(一)DSMⅣ界定[]

DSMⅣ對「傷慟」診斷如下:

當臨床的注意焦點是針對某一所愛的人死亡的反應,則可以使用此診斷分項。有些處於傷慟的個案會發生重憂鬱發作的特徵症狀(如:悲傷心情及 附屬的症狀如失眠、食慾差、及體重變輕),,這正是此人失去所愛的人的部分反應,「傷慟」的個案一般都將其憂鬱心情是為「正常」,然而他們仍可能尋求醫療解除伊些相關症狀(如失眠或無食慾)。正常的傷慟持續期即表現方式因不同文化團體而變異甚大,除非在失去所愛人之後兩個月仍有 症狀,否則一般不做重憂鬱病的診斷。然而,存在某些並非「正常」的「傷慟」特徵性症狀,有時可協助鑑別傷慟及重憂鬱的發作,這些症狀包含:

  1. 罪惡感,但並非有關於死亡發生時存活者以做或未做的事情
  2. 想死的念頭,但並非存活著覺得自己最好死去或應該陪著死去
  3. 病態的專注於無價值感
  4. 顯著的精神運動性遲滯
  5. 長期且明顯的功能損害
  6. 幻覺經驗,但並非覺得自己聽到死者的聲音或短暫看見死者的影像

(二)異常悲傷反應[]

不正常的悲傷反應有許多形式,也有不同的標籤,有時稱為病態悲傷、未解決的悲傷、有問題的悲傷、長期的悲傷,在精神醫學診斷手冊中,不正常的悲傷被稱為「有問題的喪親狀態」。病態悲傷反應可分為四類:

1.慢性化的悲傷反應

慢性化的悲傷反應是指過度延長,而且未達到一個滿意的結果悲傷反應。慢性化的悲傷不會因當事人能自己察覺而自行結束,悲傷可能持續好幾年,而當事人覺得尚未結束的時候,這種覺察會特別強烈。如:「我沒有回到正常的生活」,「悲傷怎麼永無止盡」。

2.延宕的悲傷反應

又稱被禁止的、壓抑的,或延後的悲傷反應。當事人在失落髮生的當時情緒反應不足,在日後再度遭遇失落時卻產生了過多過強的悲傷反應。因在事發當時沒有得到適當的處理,而一直存留到再度失落時一併浮現。

3.誇大的悲傷反應

當事人經驗到強烈的正常悲傷反應,覺得不勝負荷,因而產生不適應的行為,也包括失落後發生的重大精神疾患。誇大悲傷反應的人,通常都能意識到自己的反應與失落有關。

4.改裝的悲傷反應

當事人雖然有些引起生活困難的症狀及行為,但卻不認為自己的症狀或不適應行為和失落有關,又稱潛抑的悲傷。改裝的悲傷會以兩種形式出現:改裝成生理症狀,如:產生類似死者曾有的疾病症狀或其他身心症;以及隱藏在某些適應不良的行為之下,如:失控的情緒、犯罪行為。

悲傷調適與任務[]

Worden在1991年,從任務論的觀點來劃分悲傷的階段,悲傷的人必須履行以下任務才能完成此一調適失落的必要過程(李開敏,1995):

一、否定失落的事實
對失落事實的否定可由輕微的扭曲到嚴重的妄想。常見所謂「木乃伊化」,即保留逝者遺物、用具、及房間擺設等,以備逝者復活之用。此外,以貶抑或漠視逝者價值,及將逝者遺物拋棄等「眼不見為淨」的方式來否定失落的意義。還有「選擇性遺忘」,將與逝者有關的事物,甚至逝者形象,完全由記憶中抹去。
二、體驗悲傷的痛苦
包括生理、情緒、行為上的痛苦。最常見的是斷絕感覺及否定痛苦,如此逃避悲傷的人遲早會崩潰,通常是感到憂鬱。
三、重新適應逝者不在的環境
依生者與逝者的關係,及逝者生前扮演的角色,而有不同的意義。死亡會迫使生者調整自我概念、生存價值和人生觀。
四、轉移注意力去建立新關係
生者往往緊抓著對過去的依戀而「不再去愛」,所以要協助生者轉移目標,去開創新生活。

以上四項任務完成之時即哀悼結束之時。親密關係的失落很少在一年之內完全解決,對大多數人而言兩年並不算太長。有些人似乎永遠不能完全脫離悲傷,「哀悼永遠不會結束,只是隨著逝去的歲月減輕。」

治療與輔導策略[]

哀悼過程困難的診斷(Lazare, 1979)[]

許多哀傷者多是因生理或精神問題尋求醫師治療,並未覺察到悲傷才是主因,這就需要醫生做診斷。一般的接案紀錄都會詳細詢問個案的歷史,但往往忽略死亡及失落方面的資料,而這些可能和目前的問題有直接的關聯,因此在接案時,詢問失落的歷史是很重要的。

  1. 談到逝者就到無可抑制的強烈及鮮明的悲傷。當一個人每談起失落便不能自己時,就可能使有未解決的悲傷。
  2. 看似無關小事便引發強烈的悲傷反應。
  3. 會談中出現失落主題。
  4. 不願意搬動遺物。將逝者居住竟仍維持原狀,很可能保有未解決的悲傷反應,但此需考量文化上的差異。親人一過世就馬上把他的衣物丟掉,也是悲傷困難的線索之一。
  5. 檢查疾病史,發現病人曾產生類似逝者曾有的生理病症,通常症狀的發生在每年的忌日或假日,也可能在自己年齡達到死者去是年齡時發生,或是在自己到了同性父母去世年齡時產生同樣的疾病。
  6. 親人死亡後,生活有重大改變,不再和多年好友、世交來往,不再參與和逝者有關的活動。
  7. 長期憂鬱,特別是持續的愧疚感及低落的自我價值,或者相反,在親人死後,假象的愉悅。
  8. 有模仿逝者的衝動,特別是此模仿是無意識的慾望,想向逝者認同,以補償失落需求。
  9. 自毀的衝動。
  10. 每年在固定的某段時間內有莫名的悲傷,也可能是未解決的悲傷反應。
  11. 懷有對死亡與疾病的恐懼,通常與當初導致親人死亡的疾病有關。
  12. 拒絕探訪舊地或參家喪禮及祭祀相關事宜,及當時缺乏家庭及其他社會支持等,都可能造成未解決的悲傷。

悲傷輔導[]

  「正常的喪慟」:沒有出現創傷性壓力反應。
  Glick(1974)等人研究發現,丈夫過世後八週內,40%寡婦因各種身體不適向醫師求診,與Parkes和Brown(1972)研究相似,他們發現半數的寡婦有類似的報怨,也發現28%的人吸菸量增加,28%飲酒量增加,26%使用鎮靜劑的量增加。Raphael(1983)指出至親過世後,會出現許多不可輕忽的疾病,如憂鬱症、精神官能症、恐懼症、強迫症、慮病症及各種轉化症。

一、悲傷輔導的目標[]

悲傷的終極目標是協助生者完成與逝者間的未竟之事,並向逝者告別。因此,悲傷輔導需協住悲傷者完成以下幾點目標:

1.增加失落的現實感
悲傷者必須接受死亡已發生的事實,可藉由瞻仰屍體來完成此部分目標,可迫使悲傷者承認死亡的事實並開始經驗悲傷。諮商員不可使用「過去了」、「走了」的表達,這只會強化否認,協助家人取得意外和驗屍報告也很重要,他們為死亡提供現實感。安排悲傷者與意外或悲劇現場目睹者對話,也可提供機會,使問題得以回答並確認死亡的發生。
2.協助案主處理已被表達和隱藏的情感
承認其他情緒是同等重要的。在許多死亡情境中,存在憤怒、罪惡感和其他強烈情緒,悲傷者需要在不被價值判斷的環境中,被鼓勵表達他們的感受。創傷性失落中,憤怒和罪惡感可能非常普遍。
讓案主寫信給逝者也可以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技巧,角色扮演和空椅法也很有用。給案主一捲空白錄音帶,讓他們在家中隱密處錄下想向逝者說的話,長彼諮商員在場時要案主表達一些禁忌感受效果更好。可再播放錄音帶並一起討論。
3.協助案主克服重新調適生活的障礙
悲傷者經常為了想努力恢復失落前生活,而抗拒承擔新角色和嘗試必要的改變,諮商可協助他們達成現實面和情感面的目標。小至經濟問題的處理,大至與他人相處的問題,都必須重新調適並面對生活的每一部份。協助悲傷者對於無法挽回的事實,找出改變的方式。
4.協助悲傷者告別並重新投入生活
悲傷者常會以為說了再見就表示他們會遺忘死者,諮商員必須幫助悲傷者瞭解,他們可能放棄痛苦,但他們永遠不須放棄回憶。最後一項目標在協助悲傷者體會逝者雖然已從肉身世界離去,但不會由他們內心世界消逝。(可經由心理師、社工、諮商師透過個別或團體形式提供支持性服務;或經由專家挑選、訓練、支持的義工負責「喪失者團體」服務;由有共同失喪經驗的人組成自助團體,互相扶持。)

二、輔導的原則與程序[]

無論在何種機構或哲學基礎,為使悲傷輔導達成效果,都必須遵循某些原則與程序。以下大綱可提供諮商員有效協助案主克服強烈的悲傷情境,並使悲傷得到解決。

原則一:協助生者體認失落

完全體認失落實際已發生,此人已死並且不再回來,最好的方式之一是鼓勵生者談論失落。失落在哪裡發生?如何發生?是誰告訴你?聽見這個消息的人在哪?喪禮怎樣舉行?大家怎麼談這件事?許多人都需要在心裡一再仔細檢閱有關死亡的事件,才能真正接受死亡已發生的事實。 輔導員要做個有耐心的傾聽者,並鼓勵當事人談論失落,幫助當事人說出有關過去及現在對死者的記憶,以漸漸瞭解失落和因之而來的衝突。

原則二:幫助生者界定並表達情感

許多當事人求助是為了擺脫痛苦已尋求立即解脫,幫助他們接受及解決痛苦是專業處遇的重點。憤怒、愧疚、焦慮和無助等感覺,是許多生者難以處理的。

(1)憤怒:

憤怒的來源有二:挫折和退化的無助感。很多人都曾經感受過強烈的憤怒,但卻少有人會把憤怒朝向逝者。 有些憤怒來自喪親後的強烈痛苦經驗,輔導員可協助當事人碰觸這些感受,但直接討論這個主題通常不會有效,許多人可能會否認,因此,可透過較為間接的方式進行探索-懷念,較可減低當事人的否認心態。 不只要談到負面情緒,要幫助當事人將他對事者正面和負面的情感找到一個更好平衡點,是他明白負面情緒不會否定正面情感。輔導員在這方面可扮演一個主動的角色。

(2)愧疚: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沒有提供適當照顧、不應該答應手術等,而使自己產生巨大的愧疚感,認為自己做得不對或是不夠多,輔導員可藉由「現實感測試」幫助當事人克服非理性的愧疚感。如當事人說:我做得不夠多。輔導員可問:你曾做了哪些?並接著協助當事人說出他曾做過的所有事情,使其瞭解我已經做到當時所有能做的事情了。

(3)焦慮與無助:

焦慮與害怕可能來自無助感,擔心無法獨自過日子,或是來自對自己也可能死亡,產生的存在的焦慮。輔導員可透過任之在建構幫助他們瞭解,在失落之前他們已能自己處理許多事情的事實;也可彈性的選擇與當事人談論對於死亡的害怕和瞭解,以幫助他們對死亡保有正確的態度。

(4)悲哀:

時常拒絕在朋友面前哭泣,因擔心自己會成為對方的負擔或失去友誼而產生失落;不在公共場合哭泣也是為了避免被批評或擔心沒有尊嚴,且會使別人尷尬。輔導員不應僅只於鼓勵激烈情緒的表達,界定焦點很重要。要覺察失落的內涵,適當且有效設定憤怒對像,評估並解決愧疚感以及檢定並處理焦慮(van der Hart, 1988)。

原則三:幫助生者在失去逝者的情況中活下去

包括幫助當事人適應失落、獨立做決定,並加強沒有逝者一起生活的能力。輔導員可運用問題解決方式達到此一目地,瞭解生者所面臨的問題是什麼及如何解決。 另一個需要談論的重要角色及性伴侶的失落。此議題需要談論時,要看當事人的情況與反應決定,切勿太過直接,或過分強調,反而會導致當事人的不舒服感或拒絕。 有個一般性原則,不要鼓勵失落的生者做任何重大改變生活的決定,如變賣財產、改行、換工作或領養小孩等。在此極為悲傷時刻,很難有好的判斷力並容易產生不良適應的反應。阻止生者不要太快做任何有關生活變遷的重大決定時,要小心謹慎,不要助長他們的無助感。重要的是告訴他們,不要僅為減輕痛苦做決定,當他們準備好時,自然有能力做決定並採取行動。

原則四:將情感從事者身上轉移

輔導員可協助生者尋找一個允許生者發展新關係並繼續生活下去的地方,將他對逝者的情感轉移。有些當事人可能認為這樣做是對逝者的羞辱,輔導員需瞭解當事人的想法,並協助他們理解,儘管無人能取代逝者,建立新關係以填補空處並沒有錯。

原則五:允許時間去悲傷
原則六:闡明正常的悲傷行為

許多人在失落後會有種快發瘋的感覺,如輔導員對正常的悲傷行為有清楚認識,便能像生者在保證這些經驗是正常的。若輔導員瞭解到幻覺、混亂、或被死者獨佔心神等皆可能為正常行為,便能提供個案相當的保證。

原則七:允許個別差異

每個人對死亡的態度不同,就會有其獨特的悲傷反應,但有時候家人或大眾難以理解這點,若有人表現不同的悲傷反應,往往會使人覺得不舒服,當事人也覺得不自在。

原則八:提供持續的支持
原則九:檢查防衛及調適型態

幫助當事人去檢察因失落而更加強化的特定防衛和適應模式。如當事人有酒精及藥物使用,輔導員應提高警覺,詢問其使用情況,過度時可能會阻礙哀悼過程的進行;必要時可提供轉介至戒酒匿名會或藥物使用暱名會團體進行協助。
輔導員可以指出當事人不適當的適應模式,並幫助當事人評估其有效性,共同探索其他更有效的調適途徑,進而減低壓力並解決問題。

原則十:界定病態行為並轉介

辨識出有問題的悲傷行為並知道何時該轉介,此時輔導員擔任守門人的角色。如當事人因失落和悲傷引起病態行為,則應轉介並接受悲傷治療。輔導員要瞭解自己的限制並知道什麼該轉介當事人去做悲傷治療或心理治療。

三、悲傷治療的程序[]

在悲傷治療中,涉及許多複雜的問題,因此以下將列舉悲傷治療的程序,可提供參考。

1.排除生理上的疾病

如在悲傷治療中,主要問題是身體症狀時,必須先確定病排除身體上的疾病,對身體症狀的主訴不能掉以輕心。

2.建立合約與工作關係

當事人需同意探索他失落的關係,治療師要強化當事人的意念,探索是値得的、有益的。

3.翻新對逝者的記憶

一開始,以一些正向回憶做基礎,讓當事人回憶逝者是十分重要的,可幫助當事人日後也去經歷不見得是正向的回憶;平衡後,才讓當事人接觸負向的回憶。最後,可引導當事人討論傷害、憤怒及失望的回憶。

4.評估四項悲傷任務是否完成
  1. 未完成第一項任務:治療重點在協助當事人接受逝者已死的事實,而非緊抱逝者不放。
  2. 完成第二項任務:當事人雖面對死亡的事實,卻無法在情感上表達。可協助當事人不要因為對逝者有正面及負面的情緒感到不安,正負情緒可彼此平衡。完成後,協助當人和逝者的關係重新定位。
  3. 未完成第三項任務:主力放在問題解決,鼓勵當事人嘗試新的技巧,發展新的角色,以克服他的無助感,重拾生活。
  4. 未完成第四項任務:治療者協助當事人從一個過度依附的關係中解放,享受重新開拓關係的自由,允許當事人停止悲傷,認可新建立的關係,協助當事人面對最後到別的種種困難。
  5. 處理因回憶引發的情緒或沒情緒:經常當逝人談及逝者時會言過其實,極度褒貶,治療師在剛開始需容許當事人此種行為,但這種描述後通常隱藏許多憤怒,惟有先引導當事人面對他對逝者的矛盾情緒後,才能協助他接觸內心的憤怒,負向情緒才可化解。
  6. 發覺並淡化連結物:連結物指一些像徵的外在物件,讓生者藉以維繫和逝者的關係,這些物件可能阻礙悲傷過程的完成。連結物可用來消除分離焦慮,好比兒童離開父母時所需要的替代物,代表逝者和當事人間一段模糊的心理界線,藉由連結物融合為一。
  7. 承認失落的終極性:有部分的人可能在幾個月後仍期盼逝者會回來,治療師需協助當事人評估為何他們拒絕接受永恆失落的理由。
  8. 處理結束悲傷的幻想:可協助當事人幻想一旦悲傷任務完成後,他們會是如何,有何期盼?他們若是放棄悲傷會失掉什麼?往往可從這樣簡單的問題帶出有意義的發現。
  9. 協助當事人做最後的道別:道別可在治療中循序漸進,每次會談中,可鼓勵當事人做暫時告別,最後治療結束時,終會累積到最後的道別,「我必須讓你走了」、「我必須道再見」、「悲傷帶給我太多痛苦,我必須放你走了」。

創傷輔導[]

除心理衛生專業人員與半專業人員所依循的標準處理程序外,我們一直在尋找跟受創者或受創的人際關係一起工作的一般性方法,這些方法,不論焦點在悲傷輔導或喪親經驗都能帶來好的結果。

(一)家庭取向的處遇:[]

1.家庭指導與治療模式(Family Guidance and Therapy Model)

Baker提出,親職指導和家庭治療兩個領域,除了特別評估過程外,強調有效的處遇方法必須放在這兩個領域範圍下考慮,能幫忙因子女過世而喪慟不已的父母,也適用任何悲傷性或重大、影響多人的創傷經驗。

2.Rochester模式(The Rochester Model):

完全採取家族治療方法來處理,包括家人死亡等創傷事件,屬短期治療(平均進行10次),處理對象適用悲傷工作等各種系統觀點的問題。

(二)個人取向處遇[]

1.眼球動作減敏感與重整法(Eye Movement Desensitization and Reprocessing, EMDR):

Shapiro(1995)所創。與Rochester家族治療模式類似,均證實可適用許多不同問題類型,包括創傷性的悲傷/喪親。(看書說明後面的進行方式)

2.思想場域治療(Thought Field Therapy, TFT):

屬短期處遇模式,由Figley與Carbonell(1995)共同研究並發現它是針對創傷壓力及其他相關悲傷和喪親經驗及有希望的一種治療方法,使一種減低創傷壓力方面具有革命性潛力的方法。新技術包括:「心理轉換(psychological reversal, PR)」,為一種幫忙個案轉換他們內心對達成某些臨床目標的排拒以及心理上感覺「煩躁不安(perturbation, P)」-創傷壓力經驗的感受,不僅在認知、也在運動功能、情緒、神經乃至生理上都受影響──的方法,此方法類似穴道按摩。

3.視覺/運動覺解離法(Visual/Kinesthetic Disassociation, V/KD):

Figley與Carbonell(1995)。是一項簡短有利、對減低主關壓力效果良好,而且又不需要當事人重述其創傷經驗的治療方法。其有效性背後的理論基礎在於加速創傷壓力經驗的認知處理。

4.創傷事件減除法(Traumatic Incident Reduction, TIR):

Frank Gerbode(1992)發展,具有革命性潛力的創傷治療法,此法可在短短幾次治療後,為個案帶來顯著進步。此法會讓個案一次一次重述他的創傷經驗,直到個案覺得可以結束(結束點)。此法認為,雖然個案在重述過程中感到很大的壓力和痛苦,但同樣讓他有強烈的情緒釋放。

處理創傷性失落悲傷輔導的技術[]

  創傷性死亡長在悲傷者的回憶中留存很久,所以需協助他們不斷重複重新思考和經驗,直到衝擊減小,也需教育悲傷者,可從失落後獲得康復的事實,這類失落會發生在所有人身上,是他們知道他們自己不是異類,並協助悲傷者瞭解康復的重要性。

  1. 藥物:在大多數的悲傷者身上並不建議使用抗憂鬱劑,這會使他們反應變得遲鈍,且會造成延遲悲傷。只有在極端焦慮、有事發前狀況或嚴重憂鬱症時才使用藥物。
  2. 當事人中心治療法:這是一種滋潤的治療法,尤其真對情緒十分強烈的悲傷者特別有助。提供接納、同理心和真誠。在創傷性失落案例中,悲傷者常缺乏安全感,以此取向諮商有助滿足此需求。
  3. 完形治療:諮商員協助悲傷者將焦點放在此時此刻。創傷性失落中常包含許多未竟事物,悲傷者必須協放下並停止懲罰自己。
  4. 精神分析學派:此學派運用在悲傷輔導中最大的益處應該就是准許悲傷者的移情,為悲傷者的情緒提供一個出口。
  5. 行為治療:此學派特別有效的部分在於,協助悲傷者降低對死亡情境相關的焦慮敏感度,需同時運用其他諮商方式,以確保促進案主的個人和社會適應。
  6. 同儕支持團體:此法可使案主瞭解,他們並非孤苦無依或不尋常。將相似情境而體驗到失落的悲傷者聚集在一起,對悲傷者而言,更可容易意識到同樣感受和行為在別人身上也會發生。

合併創傷後壓力之哀悼的處理[]

依據Rando(1993)提出真對創商壓力的目標,可由以下十一項治療過程來催化,而針對創傷後壓力相關的處遇方式,將以下說明:

  1. 建立信任關係。
  2. 提供有關創傷後壓力及創傷、失落、悲傷及哀悼的心理-教育和正常化資訊。
  3. 處理的焦點不只放在創傷後壓力的主要症狀,也要注重:
    1. 對抗這些症狀的防衛(如疏離或扭曲);
    2. 控制症狀的行為(如失控發作或藉濫用藥物自我治療);
    3. 對症狀及促進健康的創傷後狀態所需要的技巧作其他反應(如自我肯定或問題解決)。
  4. 處理否認和麻目的反應。
  5. 處理侵入和重複的反應。
  6. 協助回憶創傷。
  7. 促進哀悼者適當的接受經歷創傷時的無助及無力感。
  8. 致力於瞭解、轉換及適當的超越倖存者的愧疚感。
  9. 協助處理和創傷記憶相關的焦慮。
  10. 協助個人回溯創傷記憶並將之重新整和融入新的認同,同時採納、重新聯繫及重新投入一個修正的預設及外在世界;催化健康的重新整合、重建及再聯繫。
  11. 必要時聯繫適當的醫療和精神藥物治療。

輔導自殺者的家人[]

  輔導自殺者的家人時需要記住,自殺是難以啟齒的失落,家人及周圍的人都不願意去談(Lazare, 1979)。而諮商員或治療者正可補足這些被阻斷的溝通,處遇可分為下數幾項:
    1.測試愧疚感是否偏離現實:諮商員可挑戰案主,並幫助案主處理他真實的愧疚感。當會談中出現指責時,諮商員也需加強現實測定。若家庭中因指責而出現代罪羔羊,則需要透過家庭會談解決。
    2.協助修正否認及扭曲的看法:多數的家屬對逝者的看法不是極好就是極壞,充滿不時的幻想,因此需幫助案主修正對逝者扭曲的看法,重新建立真實的形象。
    3.探索對未來的幻想:讓案主看看死亡事件將如何影響他們的未來,並探討生活中順應現實的方法。
    4.處理憤怒:處理死亡引發的憤怒,即容許憤怒的表達,同時強化生者的情緒控制。
    5.測試被棄感是否偏離現實:自殺引發的被棄情緒是最難受的,自然死亡者的家屬即使明白死亡的無法控制,都覺得被遺棄;自殺者家屬的被棄感更要強烈。
    6.協助在死亡中找到意義。

喪親兒童的生死教育與悲傷輔導[]

  針對喪親兒童的悲傷輔導所欲達成之目的,以下將分點說明:
    1.在兒童發展能力下,提供兒童可被接納的管道來表達悲傷情緒,催化兒童能為喪親兒哀悼,去體驗喪親的悲傷與哀悼過程,將其對喪親悲傷反應與經驗正常化。
    2.讓兒童有機會去討論死亡的相關議題,澄清與死亡、喪親有關的誤解,協助兒童瞭解他們的想法不足以致人於死,以破除其魔術式思考;並協助瞭解親人之死與時間、空間的相近,並無因果關係,以排除錯誤的因果關係推論。
    3.協助兒童發展與已逝親人產生連結表徵,並為自己的失落尋找新的意義,重新建立自尊和自我效能。
    4.謹慎評估兒童喪親的悲傷與其所顯現的問題症狀間的關係,因此需要幫助兒童針對自己困擾的特定情緒或行為發展出因應策略,以減少喪親之後引發負向的連鎖事件,進而降低喪親兒童成為心理疾病高危險群的機率。

兒童悲傷歷程階段[]

  Worden以任務論觀點劃分悲傷的階段,認為需要接受以下四項任務,悲傷才算完成。
    1.接受逝者真的死去,無法再相聚的事實:以兒童理解的語言告訴死亡的事實,也可藉由參加逝者喪禮、瞻仰遺體、到墓園祭拜逝者等,有助於回憶家人與逝者正向聯結,均有益兒童接受逝者死去事實。
    2.體驗悲傷的痛苦,鼓勵兒童去感覺,不要逃避,將情緒宣洩出來:唯有親身體驗才能完成悲傷歷程,可告訴兒童想哭就哭,哭是正常的,不要期望悲傷會在短時間結束。
    3.兒童必須重新適應沒有逝者的新生活,學習新技能、扮演新角色:教導者必須以同理、輕聽、包容、支持的態度幫助兒童,鼓勵兒童表達自己內心想法。
    4.重新投註:幫助兒童找到與逝者保持關係的新方法,並告訴兒童「死亡不是代表一切結束」,並建立新的人際關係。

輔導喪親兒童的技巧[]

  除了運用口語諮商外,還需要具被運用如遊戲、繪畫、活動等媒介使用技巧,分述如下:
    1.遊戲:提供一個允許、接納的遊戲治療情境,讓兒童自己決定如何玩、玩什麼,在遊戲中體驗感受,藉以表達內心悲傷與哀悼。
    2.繪畫:請兒童畫家人或死者並分享圖畫的涵義。兒童可將自己對悲傷、失落事件的感覺、情緒、想法投射在紙上,協助探討喪親兒童的內在經驗。
    3.活動:透過活動,讓喪親兒童從活動中表達心中感覺與想法,如角色扮演、故事接龍、分享照片等。

參考資源[]

影片[]

  • 風中的秘密

        http://www.ntdtv.com/xtr/b5/2008/01/13/a70592.html#video

期刊或專書[]

李開敏譯(2001)。Worden J. William著。悲傷輔導與悲傷治療(Grief counseling and grief therapy:A handbook for the mental health practitioner, 3rd ed)。台北:心理。
李開敏(主編)(2002)。Kenneth J. Doka編。與悲傷共渡:走出親人遽逝的喪慟(Living with grief:After sudden loss - suicide, homicide, accident, heart attack, stroke)。台北:心理。
林秀梅譯(2006)。Juliet Mabey編。愛的力量 : 獻給悲傷心靈的詩與冥思。台北:美麗殿文化。
林綺雲(主編)(2004)。生死學。台北::洪葉文化。
柯雅惠(2006)。喪親兒童的悲傷經驗探究:以四位喪父兒童為例。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心理與諮商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
陳乃榕(2002)。一位經歷父殺母喪親事件之青少年的失落經驗。南華大學生死學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陳琴富譯(1999)。Christine Longaker著。假如我死時,你不在我身旁。台北:張老師。
張美惠譯(2006)。(Elisabeth Kubler-Ross & David Kessler著)。當綠葉緩緩落下:生死學大師的最後對話(On grief and grieving:Finding the meaning of grief through the five stages of loss)。台北:張老師。
黃鳳英(1998)。喪親家屬之悲傷與悲傷輔導。安寧療護,10,69-83。
劉麗惠(2007)。喪親兒童的生死教育與悲傷輔導。諮商與輔導,12-15。
蘇絢繪(2008)。於是,我可以說再見:悲傷療癒心靈地圖。台北:寶瓶文化。

撰寫人員[]

BCE097101 于正君
BCE097108 蕭綺
BCE097109 范孜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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